1、操作人员应在操作平台上能看到搅拌机各部工作情况,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,
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。
2、检查传动机构、工作装置、制动器等,均应紧固可靠,保证正常工作。大齿圈、皮带轮等部位,应装防护罩。
3、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,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。 4、向大齿圈、跑道等磨损、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(脂)。 5、空车运转,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,各工作装置的操作、制动,确认正常,方可作业。
6、进料时,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,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。
7、料斗升起时,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,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,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。
8、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;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砼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。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起动搅拌机,反转出料者除外。
9、作业中如发生意外或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,应立即停止作业,机器停稳后,将筒内砼清除干净,然后进行修理。
10、作业后,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,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,必须切断电源,设专人在外监护,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,然后方可进入。
11、作业后,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,如需升起,则应用链条扣牢。
12、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,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,轮轴端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。
13、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、放水开关、量水器中的存水放尽。